上海市侦探公司:婚后买房写父母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写父母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后购房登记父母姓名,是否可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首要的是,房屋的所有权遵循的乃是“登记”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房产证上所列明的产权人为住房的唯一所有者。倘若新婚夫妇在婚后购置房产,但将这笔资产登记在了双方父母的名下,那么此套房产便属于其父母合法拥有的物业,并且其产权与夫妻双方并无任何关联,因此不能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再者,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各自或相互间的各项合法收益,以及由此收益转化而来的各类财产和财产性权益,均可以被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间段是从缔结结婚登记之日起到办理离婚登记或者直至离婚判决生效为止。在这个期限之内,应该将其囊括在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买房写了一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在夫妻共有的房屋产权份额问题上,即便在婚后购置的房产只登记了其中一人的姓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个房子一般仍会被认定为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之一。
主要原因在于,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所购买的任何房产,在无特殊约定的前提下均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但是若存在特别约定的话,便需要依照具体约定来决定该套住房的所有权归属。
然而,在符合以下几种特殊情形时,即便是婚后购买且仅登记了一人姓名的房屋,也不会被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首先,在夫妻结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给予全额购房资金供其使用;
其次,在婚后阶段,其中一方的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项,或者是其中一方用自己的私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项,之后由这位当事人以自己的私人财产偿还贷款。《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后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在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如在婚后购买房屋并将所有权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此套房地产便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资产。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商议决定这处房产的最终归属权;倘若无法达成共识,法院会通过对购房资金来源、子女抚养及女方权益保护等因素的综合考量,作出相应的判罚裁决。但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如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购房所使用的资金为女方婚前独自积累的个人财产,或者双方曾经签署有书面协议明确规定该房产仅属女方私人所有,那这部分房产便不再列入共同财产范围之内。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所述的具体情况还需结合相关的法律证据来进行准确的判断与评估。
婚后夫妻共同购房,若登记在父母名下,非夫妻共同财产。房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此房归男方父母所有,与夫妻无关。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合法收入和由此产生的财产权利。包括工资、奖金、收益等。从结婚证书生效至离婚生效期间均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